我婚姻里所有問題都源於: 我沒有效法基督
我們人生的最大目標,不是婚姻美滿,而是效法基督
by 保羅·華許《敬虔的家庭3》
1、我婚姻里所有問題都源於,我沒有效法基督
我們繼續查考婚姻的問題,我要講一些事,是我認為在大多數婚姻教導上沒有強調的。我們要繼續學習效法基督的樣式。在我婚姻里的每一個問題,都跟我沒有效法基督的模樣有關。
我要你看見兩件事,首先,我的妻子不完美,沒有任何完美的人。但注意我說的話,我婚姻里所有的問題都是源於我沒有效法基督。我妻子怎麼回應我不重要,不管她做什麼都不重要,我的責任是要像基督一樣生活。就算她的回應不好,她的生活不好,我不能用她的失敗作為我犯罪的理由或藉口,你知道這是婚姻里一個最大的問題。有時我們像小孩一樣,當我問一個做丈夫的為什麼做這些事?他把手指向妻子「因為那個女人做(這些事),所以我才這樣回應」。這像小嬰孩一樣。或妻子說:「我不高興,苦毒,成天埋怨,是因為我老公做了這個那個。」你看到這是何等錯誤嗎?你沒有權利這樣做。
假如當耶穌被懸掛在十字架上,祂從十架上下來,拿起一把機關槍,把那些士兵全部乾掉。「你為什麼這樣做?」「因為他們這樣對待我。」(但事實不是這樣)。主耶穌總是照著祂當做的行事,祂周圍人犯的罪沒有導致祂錯誤的回應,或是犯罪地回應,就算別人生祂的氣,祂還是敬虔地回應他們。如果有人像愚昧人一樣對待祂,祂仍然以敬虔的態度回應。
如果以惡報惡的話,就是像小孩一樣行事,我發現這是婚姻里最大的問題之一。為什麼你身為女人成天那麼苦毒成天埋怨?因為我老公怎樣怎樣;或者問做丈夫的,為什麼你總是忽略你妻子?因為那個女人成天埋怨生氣。不!我不能因別人犯罪給自己找藉口開脫,不管別人怎麼對待我,我仍要像主耶穌一樣地回應他。當我錯的時候,我不能推卸責任,怪罪別人,我就怪自己。所以當我看我的婚姻時,總是看到問題的根源是我自己。如果我所做的跟聖經違背的話,我不能怪妻子;如果我妻子的所作所為違背聖經的話,她也不能手指指向我說,這是我的責任。不!
2、重要的是:要效法基督
好!我要說的第二件事,就是當我們談論婚姻時,往往以為只要學習聖經里一些婚姻的原則法規,就可以婚姻美滿了;或者去參加個婚姻輔導,婚姻問題就解決了。當然聖經里有很多美好的原則,但學習的那些東西不見得可以解決我們婚姻的問題。我們婚姻的根源,問題何在?就是我需要越來越像耶穌,我妻子也需要越來越效法基督。
我需要停止以為我是宇宙的中心,我妻子也需要停止自以為是宇宙的核心。我需要停止那麼自私自利地生活下去,那麼自私,不要!當事情不順心如意時,我也不應該如此失望。我需要學習做僕人,為神的榮耀而活,也為家人的益處而活。如果我這樣做,儘管我不知道這些婚姻的原則法規,我仍然可以有個美滿的婚姻,所有情況都是如此。
為什麼在服侍中一些神的僕人會犯罪,墮落?是因為他們缺乏知識,還是因為他們沒有更效法基督?為什麼人會撒謊?因為他不知道撒謊是犯罪?不!乃是因為他缺乏高尚的品格,所以我們婚姻里的問題總是跟品格息息相關。有人也許會說:「那魔鬼撒旦呢?」當魔鬼動工的時候,魔鬼是跟基督在頂撞,對不對?但是魔鬼能促使耶穌犯罪嗎?不能!為什麼?因為主的品格,本性!因為祂的正直、祂的純正。
有些事我們必須要學習,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自己本身要改變。我要講論一個合乎聖經的弟兄姊妹的生命特質是什麼。你身為一個男人怎麼在品格上成長?你身為姊妹怎麼成長?是不是越來越效法基督呢?
讓我給你個例子:譬如我們有一個腳踏單車的輪子,圓的,中間是那個軸心,軸心周圍有那些(鋼條)。你發現沒有,這些車軸(鋼條)從來不會彼此相碰。但是當這些支撐的越靠近核心時,他們就越彼此相近,對不對?我的目標不是叫我的妻子越來越像我,不!我的妻子也不是叫我越來越效法她的模樣,不!我們雙方都應該越來越效法基督,越來越像祂——基督。當我們越來越像基督時,我們也會越來越彼此相似、相近,就會有合一,真正地合一了。
3、我們人生的最大目標,不是婚姻美滿,而是效法基督
我要看看一些合乎聖經的弟兄姊妹,就是男人跟女人。首先,你主要生活目的不是有一個美好的婚姻而已,那不應該是人生的主要目標,不!如果那是你人生最大渴望的話,這就是拜偶像了。你最大的慾望應該是討主喜悅。
真的,我聽到一些傳道人錯誤地講解。他們說:「你的婚姻是不是不美滿?你想要一個美滿的婚姻嗎?來,信靠耶穌,耶穌會使你的婚姻美滿。」所以你來信靠基督不是為了基督的緣故,你不是要基督而已,你想要得到基督,是要叫祂解決你的問題,得到你所要的東西。
有人說:「來信靠耶穌,祂使你富足;來信耶穌,祂使你的生活幸福。」你看到沒有?這個是拜偶像。這就像你要跟一個男人結婚,他問你:「為什麼你要嫁給我,是不是因為你愛我?或者你喜歡我?」姊妹說:「不,我不愛你。我想要進一個豪宅,你有個豪宅。」你看到沒有,這是何等不對。同樣,很多人來到耶穌面前,是叫耶穌給他一些東西取代祂。
首先我們要有好婚姻的原因是要討基督喜悅,因為是祂得榮耀。我們最大的目標應該是效法耶穌基督的模樣,這是我們最大的目標。
看看羅馬書第八章28節:
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(羅8:28)
神叫『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』,什麼意思?因為我經歷過很可怕的事情,我不願意再次經歷了。神叫『萬事都互相效力』,叫我們得益處,到底什麼益處?答案在29節:
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,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(羅8:29)
神叫萬事效力,叫你得益處。那個最大的益處在你心中所動的善工是為什麼?是讓你效法基督的模樣。我們生命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要叫我們效法基督,每一件事,每一句話。神知道你身為一個個體需要的是什麼:使你更加效法基督的模樣。
你有沒有看到電視上,你打電話,他幫你找一個好的對象,理想的伴侶。你打電話,你形容自己,然後填表你是什麼樣的人,好叫他們可以為你找一個配偶跟你是相似的興趣等等。如果你找到一個跟你能夠相對對應的人,那一切都會美滿幸福了。不!那些都不合乎聖經,那些違背聖經的,是在創造一個完全虛假的東西。
往往神會把兩個完全相反的兩個人放在一塊,在婚姻里。他們的不同當然會造成一些矛盾、衝突。但神是故意這樣做的,為什麼?好叫你能夠效仿基督的模樣。如果你娶了一個完全合乎你條件的女人,你就永遠學不到無條件地愛了。你可能是個很壞的人,但看起來像一個好丈夫,你對妻子也非常溫柔、和藹可親等等。因為她合乎你的條件,她做的事情也都滿足了你的慾望。所以神往往把完全不同的人放在一樁婚姻里,目的何在?好叫我們能無條件地愛對方,好叫我們可以愛那些對不起我們的人,好叫我們憐憫那些做錯事的人,好叫我們能把生命交托給神。
也許我們當中有人會說:「我才不要那個,我情願有一個美滿的婚姻,美滿的生活。或者我要一個完美的丈夫或一個完美的妻子。」你知道我們問題就出在這。我們要像耶穌的話,必須經歷許多困難和考驗。我們大多數人寧可就是平平安安一帆風順過一輩子,只要生活平平安安,能夠安逸地過,我們寧可犧牲效法基督。
所以真正的問題是,你是否願意神的旨意行在你身上?你願意照著神的思想而思想嗎?你對美好的定義是否跟神的定義一樣?神對美好的定義就是:你越來越效法祂兒子的模樣。就算你要受苦受難,這是次要的。也許你對美好的定義是:只要你心滿意足,你的肉體得到安逸就好了。
你在婚姻中的主要目標應該是什麼?或者,你該朝著哪個方向努力?改變你丈夫?改變你妻子?或者改變自己?是叫你丈夫越來越像你,照著你的意思;還是叫你妻子越來越照著你的意思?還是一起努力要效法基督,越來越像祂呢?這才是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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